烏洛托品快(kuai)速檢測試劑(ji)盒
【試劑(ji)名稱】 烏洛托(tuo)品快(kuai)速檢測試(shi)劑(ji)
【試劑用途(tu)】 檢(jian)測食品中(zhong)的烏洛托品。
【規 格】 50次。
【貯 藏】 常溫,避光。
【包 裝】 檢測(ce)(ce)液A、檢測(ce)(ce)液B(綠蓋(gai))、檢測(ce)(ce)液C(紅蓋(gai))、檢測(ce)(ce)液D(黃(huang)蓋(gai))、檢測(ce)(ce)液E(藍(lan)蓋(gai))各(ge) 1瓶,1.5ml檢測(ce)(ce)管(guan)5個,樣品杯(bei)1疊,吸管(guan)1包。
【適用范圍(wei)】 腐竹、粉絲、淀(dian)粉、面粉、豆制品等食品。
【原 理】 烏洛(luo)(luo)托品化學名稱為(wei)六亞甲基四(si)胺,用于醫藥和工業原料。誤食可導致人體過敏,致癌,致畸等(deng)危害。在“毒腐(fu)竹”等(deng)食品摻假案例中,不法份子將其加入到食品中,以起到漂白、防(fang)腐(fu)、增強韌性的效果(guo),牟取(qu)非法利益(yi)。烏洛(luo)(luo)托品在水(shui)中分解為(wei)氨(an)及甲醛,甲醛與顯色劑反(fan)應生成(cheng)紫色化合物。當紫色較深時再進行(xing)氨(an)氮定(ding)性,當氨(an)氮定(ding)性呈強陽性時,可推斷(duan)烏洛(luo)(luo)托品的存在。
【結果判定】
2010 年,烏洛(luo)托品(pin)被我(wo)國列(lie)為第(di)四(si)批《食品(pin)中可能(neng)違法添加的(de)非食用物質添加劑(ji)名(ming)單》,明令禁止將(jiang)其(qi)用于食品(pin)加工生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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